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相關部門要加強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落實相關配套措施,細化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確保大病保險實現全覆蓋。
二(er)、提高大病保險(xian)籌資水平
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今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于大病保險。各地要科學測算籌資標準,穩定大病保險資金來源,讓更多大病患者減輕負擔。
三、充分發揮大病保險托底保障作用
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對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等在內的城鄉貧困人口實行傾斜性支付政策,進一步擴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努力提高大病保險制度托底保障的精準性。
四、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
加強大病保險運行監管,督促商業保險機構按照合同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商業保險機構從業資格審查以及償付能力、服務質量和市場行為監管。完善大病保險統計分析,加強大病保險運行監測,強化動態管理,大病保險承辦機構要按要求向委托方相關機構報送大病保險運行情況,切實保障參保人員信息安全,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五(wu)、建立(li)健全各項保障(zhang)制度(du)的(de)聯動機(ji)制
推動基本醫保經辦機構、大病保險承辦機構、醫療救助經辦機構、醫療機構間必要的信息共享,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無縫”對接,建立“一站式”結算機制,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六、強(qiang)化督(du)促落實
各地要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員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對承辦機構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行業指導和工作進展監測,推動大病保險各項政策落地生根。
七、加大宣傳力度
通過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多(duo)種途徑,提(ti)升群(qun)眾對(dui)(dui)政(zheng)策的知曉率,建立醫療(liao)機構對(dui)(dui)大病(bing)(bing)患者(zhe)告知制度(du),確保大病(bing)(bing)患者(zhe)享受(shou)政(zheng)策保障,及時得到治療(liao)與救助。加(jia)大對(dui)(dui)各地經(jing)驗(yan)亮點和群(qun)眾受(shou)益事例的典型宣傳,及時回應(ying)社會關切,合理引導(dao)社會預期,努(nu)力營(ying)造全(quan)面實施(shi)大病(bing)(bing)保險的良好氛圍。